各有关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度安排,决定启动《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第一批)的通知》(浙价医〔2010〕312号)文件中已公布价格的中标产品的网上配送商选择、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登陆http://115.238.21.45:8080(账号密码与投标账号和密码一致),网上选择、确认配送商。
二、中标产品按配送区域选择配送商,每个产品在每个配送区域应至少选择1个配送商,中标企业应合理控制配送区域内配送商数量。
三、中标企业必须保证其选择的所有配送商,在中标合同履行期间均有足额备货。
四、被选择的配送商应及时予以确认。一旦确认,双方均不得修改、撤销。
五、中标企业应于2010年10月9日前完成所有中标产品在所有配送区域的配送商网上选择工作,配送商应于2010年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委托配送的确认工作。
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0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一览表_4563
网上操作演示(配送-仅供参考)_3925